江苏省人才评价不再“一把尺子量到底”
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向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在30日召开的江苏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打破了现有体制机制的障碍,为人才发展“松绑”。
评价标准“新模样”
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才今后分类评价
不同类型的人才,在评价时却遭遇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尴尬。记者了解到,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
人才分类将细化到什么程度?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举例,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评价机制更完善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将获绿色通道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中,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将得到重点关注。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入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
为此,江苏省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工程职称系列中将增设乡土人才专业
“乡土人才”作为江苏省重点关注的对象,在本次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中也有新亮点。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省率先在全省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
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比例将逐步提高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人才评价新动向
3所三甲医院试点高级职称自主评定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未来,江苏省将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自主评审。在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和90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自主评审意愿、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大型三甲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今年将率先选择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此外,江苏省还将向设区市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鼓励行业优势明显、条件成熟的苏中、苏北地区逐步组建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鼓励和引导各设区市逐步向具备条件的县(市)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着力解决区域人才发展不平衡问题。年内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设区市,将社区卫生正副高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苏中三市。
职称申报也将设“诚信黑名单”
根据昨天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江苏省将建立高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今后,专业技术人员在提交年度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承诺其所提供参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后申报职称评审等参考依据。实行高评委会职称评审随机抽查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相关部门将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在深化职称改革的同时,江苏省还将创新服务方式,在实现职称网上申报的基础上,今年底前争取实现职称“电子证书”自主打印,明年底前实现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服务“一张网”。(杨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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