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尽快实现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
记者从央行网站获悉,8月26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24家主要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工作。
会议指出,这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要提高LPR的市场化程度,发挥好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增强利率传导效率,以改革的办法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有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金融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履行好职责,把LPR报价和推广运用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高报价质量,把LPR用好用到位。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规划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易纲在总结中强调,要做好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各项工作,报价行要健全报价机制,确保报价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各金融机构要抓紧推动LPR运用,尽快实现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推动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下降。要深入研判经济金融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并保持其商业可持续性,同时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用于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服务业贷款提供支持,为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做贡献。
据媒体报道,央行近日制定了对银行新发放贷款应用LPR情况的具体考核要求。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截至12月末,上述占比要不少于50%;截至明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另外,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否则在MPA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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